癫痫发作的形式多种多样,不同的病人发作时是否有意识丧失及肢体抽搐,抽搐是全身的还是单侧的,发作前自己是否有感觉等都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类型的癫痫发作治疗与护理也不相同。但对于某一个特定的病人来讲,他的发作形式往往是固定的。这就要求病人的主要陪护人员一定要熟悉病人的发作形式,才能在其发作时给予合理的保护。
除了癫痫持续状态,一次的短时癫痫发作造成碎死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在病人出现癫痫发作时,家属一定要保持冷静,按医生告知的方法处理,避免意外的发生,或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一)非惊厥性癫痫发作的注意事项
非惊厥性癫痫发作指没有明显的肢体抽搐及意识障碍不完全的发作,也就是平常俗称的“小发作”,比如单纯的头痛、幻觉、胡言乱语、一侧肢体麻木等。对于这些病人由于尚存有一定的意识,可进行条件性的自我保护,因此往往并不需要特殊处理,注意观察及保护即可。但如有下列几种情况,则要引起警惕。
1.伴发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
癫痫发作时的自主神经症状如面色潮红、心率增快、呼吸频率改变,有可能继发心律失常,这也是癫痫病人发生猝死的最主要原因。
2.伴发明显的精神症状
比如额叶癫痫所致不能控制的攻击行为。这种病人往往伴发有其他的发作形式,单独出现比较罕见,其家属应注意自我保护并防止其自伤行为,必要时可给予约束。
3.持续时间过长
长时间的非惊厥性癫痫发作可以诱发惊厥性发作,或造成广泛性的皮质抑制状态,病人表现为精神不振、淡漠,但无明显发作表现,而使家属失去防备,引起意外发生。
(二)惊厥性癫痫发作的注意事项
惊厥性癫痫发作是指发作时有明显的肢体抽搐,并伴有意识障碍的发作。对于这些病人,发作时的保护措施就显得相当重要了,这需要陪护者有较强的防范和保护意识,能够采取及时恰当的处理。
1.如果病人发作之前有先兆,在先兆出现时不论是否会进展为一次发作,都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尽快让病人就地卧倒,防止跌倒与摔伤;吐出口中食物并取下假牙,防止误吸误咽;如果手头有防护用工具,也应提前准备出来。
2.发作时,应首先帮助病人缓慢卧倒,如果周围环境没有明显的危险因素,不宜挪动病人位置;重点注意保护病人头部,避免猛烈碰撞,可在其头下放置软垫;同时也应将其他肢体与硬物隔开,以免碰伤。
3.解开病人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观察是否有食物残渣、呕吐物、口腔分泌物及其他异物阻塞气道,如果有应及时将病人头部转向一侧,让呕吐物及口腔分泌物流出,保证呼吸道通畅;如果有条件,可以吸氧。
4.如病人没有明显的舌咬伤或强烈的自伤及伤人行为,不可强行改变病人肢体位置、将物品强塞人病人口中或捆绑病人,以免造成肢体骨折、韧带拉伤或其他意外损伤。
5.避免人群围观,保持空气流动。
6.发作后如病人意识转清,应及时安排病人休息,并可根据情况服用起效较快的抗癫痫药物如地西泮等;如病人仍然意识不清,应注意监护病人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直到病人意识转清,必要时可拨打120急救电话。
(三)癫痫持续性状态时的注意事项
在临床上,需要将癫痫持续状态与癫痫后病人意识模糊、精神行为异常相区别,两者在治疗用药上有明显的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在医学上,将一次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或者连续两次以上的癫痫发作,发作间期意识未完全恢复称为癫痫持续状态。癫痫持续状态是一种神经科急症,除了长时间癫痫发作对病人脑部的损害之外,还可以出现多器官并发症,比如心律失常、缺氧、血压变化等危及生命,因此,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必须在有条件的医院监护下进子补台疗。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如果病人发作时间超过5分钟,且没有明显的恢复迹象,就很难自行终止发作,应尽快拨打120急救电话,将病人送人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