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癌是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因为治疗子宫内膜癌最好的方式,就是进行子宫切除,但是对于子宫内膜癌但是未生育的女性,那么有可能保留子宫,保留生育的希望吗?
一般来讲,子宫内膜癌是发生于子宫内膜的恶性肿瘤,但是随着病情的进展,肿瘤会逐渐侵及肌层,那时可能转移即将开始了!所以,对于子宫内膜癌的患者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保留生育功能的!
保留子宫的前提是子宫内膜癌病理检查一定是高分化,并且没有任何肌层浸润的证据,同时一定是年轻的未生育并且愿意密切随访进行观察的患者。
通常对于这些打算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通常采用下面的策略:
1、首先给予大剂量的孕激素治疗,治疗的剂量相当于避孕剂量的100倍以上,治疗后三个月应该行子宫内膜活检,如果病理结果证实病变有好转,应该再用三个月,随后予以助孕;
2、如果治疗后三个月病理结果提示病变没有变化,将再用三个月,再行内膜活检,那时若病理提示有好转,可以继续应用孕激素三个月,随后再行病理检查,若病理结果没有发现子宫内膜转化成正常的,则应该立即放弃保留生育功能;若病理内膜已经转化成正常的子宫内膜,开始助孕。
3、如果治疗后三个月,病情有进展,放弃保留生育功能。
尽管有关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治疗达到成功妊娠时有报道,给这类患者带来了希望,但是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包括:生育治疗的安全性及治疗后的妊娠率,保留生理功能存在卵巢肿瘤的危险性,以及医源性绝经后是否可以进行激素替代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