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癌是现代很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疾病,有一些案例是发生在四十岁以下的生育年龄的女性,很多女性在医治的过程中很担心手术以后就没有了生育功能,因此大多数女性会选择保守的药物治疗而避免开刀手术,今天就这个问题进行分析一下。
子宫内膜癌患者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理想结果应该是既能获得成功的妊娠,又不会发生肿瘤所引起的不良结局。
保守性的药物治疗是否会耽误治疗而影响预后?由于子宫内膜癌发展缓慢,在诊治过程中又强调子宫内膜活检的监测,对孕激素治疗反应不好的顽固病例,可以及时发现,及时手术切除子宫,也不会影响预后。故文献报道的药物治疗效果不好的高分化子宫内膜癌,及时切除子宫的患者,无一例死亡。Kaku等报道,9例经保守性治疗有效的子宫内膜癌患者中有2例复发,其中1例左侧闭孔淋巴结受累,另1例再次接受MPA治疗后再度缓解,并得以妊娠(但发生了早孕期流产),且在首次治疗后87个月再度出现复发,最后进行了子宫切除术,没有发现残留病灶。但也有分娩后,手术时,发现残留病灶的报道。另外,尽管认为足月妊娠对子宫内膜有保护作用,但仍有妊娠合并子宫内膜癌的报道。而且,患者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有可能已经发展成了高级别病变、肌层浸润、淋巴结转移、卵巢恶性肿瘤(同时发生的或转移性的)或转移性疾病,延误了基础手术治疗,预后变差。因此,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后,需要进行长期随诊,不仅需要密切监测子宫病灶的局部复发,而且还应密切监测同时存在的卵巢肿瘤。每3~6个月进行一次阴道超声、宫腔镜检查或子宫内膜刮宫,出现可疑症状或体征,应随时就诊,进行超声或其他影像学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复发,减少远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临床上,经常遇到手术后病理报告是子宫内膜癌的病例,如何正确处理,避免治疗过度与不足,值得关注。通常遇到的问题为是否再次手术切除双卵巢,是否要再次手术切除盆腔和腹主动脉旁淋巴结。原则上,根据子宫内膜癌诊治规范,如有指征,则需行子宫内膜癌分期手术,避免治疗不足。当然,如果指征不强,有很好的随诊条件,就不必行分期手术,特别是对年轻患者应,避免治疗过度。
随着年轻子宫内膜癌患者的比例不断的增加,这些患者为了保持自己生育的能力而避免开刀采用相应的个体治疗方式,但是这些患者应当注意的是,每个人的情况是不同的,治疗方式主要是以自身的病情为依据,应当选择适合自己的病情的治疗方式而不是一味的避免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