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医院就诊的皮肤病患者中,有很多湿疹患者的病情已经发展到很严重的地步,但是却从来没有去医院检查过,在湿疹专家的仔细询问之下才总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患者并不是不想及时去医院治疗,而是混淆了一般过敏反应与湿疹的区别。因此专家认为这个问题十分迫切,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湿疹是一种常见的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表皮及真皮浅层的炎症性皮肤病。其特点为自觉剧烈瘙痒,皮损多形性,对称分布,有渗出倾向,慢皮肤病程,易反复发作。初期为红斑,自觉灼热、瘙痒。继之,在红斑上出现散在或密集的丘疹或小水疱。搔抓或摩擦之后,形成糜烂、渗液面。面部、关节接驳位、脚跟等位置都可以长。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湿疹的发展程度有轻有重。通过研究病人长湿疹的表现,医学专家总结了三种类型的湿疹,如下:
1、急性:在红斑的基础上有针头至粟粒大小丘疹,丘疹常融合境界不清,瘙痒重至晚间加剧。搔抓后有渗出糜烂,继而出现脓疱脓液及脓痂,常对称发生在面、手足、小腿、肘窝、前臂、股部等处。
2、亚急性:急性发作后红肿及渗出相应减轻,处于亚急性阶段,可有丘疹丘皮包疹,呈暗红色,有鳞屑及瘙痒。
3、慢性:由急性及亚急性迁延而来,皮损表面粗糙、肥厚,呈苔藓样,有色素沉着。
温馨提示:
湿疹一般都是有过敏源引起,最好找到过敏源尽量避免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