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临床表现比较复杂,症状和体征的有无、轻重以及出现的早晚,直接影响着所采取的治疗方法,外科治疗是其中的一种方法。
肺癌外科手术治疗肺癌的目的是:完全切除肺癌原发病灶及转移淋巴结,达到临床治愈;切除肿瘤的绝大部分,为其他治疗创造有利条件,即减瘤手术;并不是所有肺癌患者都适合。
手术适应证
肺癌外科治疗主要适合于早中期(I~II期)肺癌、IIIa期肺癌和肿瘤局限在一侧胸腔的部分选择性的IIIb期肺癌。
(1)I、II期肺癌;。
(2)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
(3)病变局限于一侧胸腔,能完全切除的部分IIIb期非小细胞肺癌;
(4)IIIa期及部分IIIb期肺癌,经术前新辅助化疗后降期的病人;
(5)伴有孤立性转移(即颅内、肾上腺或肝脏)的非小细胞肺癌,如果原发肿瘤和转移瘤均适合于外科治疗,又无外科手术禁忌证,并能达到原发肿瘤和转移瘤完全切除者;
(6)诊断明确的非小细胞IIIb期肺癌,肿瘤侵犯心包、大血管、膈肌、气管隆突,经各种检查排除了远处或/和微转移,病变局限,患者无生理性手术禁忌证,能够达到肿瘤受侵组织器官完全切除者;
此外,外科手术的治疗常常需要在术前或术后作辅助化疗、放疗治疗,以提高外科手术的治愈率和患者的生存率,必须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