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性朋友,尤其是已经生育完的女性朋友对于妊娠合并症这个词应该并不感到陌生,妊娠合并症是指孕妇在孕期产生的非妊娠引起的疾病。很多女性患者在发病的初期都不敢过多的使用药物,因为害怕危及胎儿的健康。其实在发病的时候尽快治疗是首要的,如果拖延着不治疗,对产妇和胎儿的健康都有危害。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妊娠合并症费用是多少。
妊娠合并症主要指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妊娠合并糖尿病,在怀孕期间女性的特殊生理结构都会使心脏病、病毒性肝炎、糖尿病病情加重变化,影响胎儿,使胎儿和母体在妊娠期处于危险中。
妊娠合并心脏病怀孕期间孕妇血容量增加在妊娠32-34周、分娩期、产后最初3日内极易发生心衰,导致流产、早产、并因含氧量不足致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胎儿窘迫,甚至死亡。
心脏病患者怀孕后能否安全度过妊娠期、分娩期及产褥期,取决于心脏病的类型、心脏病代偿情况及具体医疗条件等因素。
心脏病较轻,在严密监护下可以妊娠;若心脏病较重者则不宜妊娠,若怀孕应在怀孕早期行人工流产术。
病毒性肝炎是传染病,妊娠期患病毒性肝炎是非孕期的6倍,重症肝炎是非孕妇的66倍,重症肝炎死亡率高,严重威胁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已患病毒性肝炎的育龄妇女应避孕,待肝炎痊愈后至少半年,最好2年后再怀孕。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的孕妇应该应加强围生期保健、重视孕期保健、产后不宜哺乳,新生儿应隔离4周以上预防母婴传播。
妊娠合并糖尿病者已有严重的心血管病史,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炎者,不宜妊娠,应避孕,若已妊娠者应在早期行人工流产术。
妊娠合并糖尿病病情较轻已控制者,可在严密监控下妊娠。
其实不同的医院以及患者不同的病情,妊娠合并症的治疗费用并不是固定的。很多患者在治疗的时候会考虑到费用的问题因而选择一些不是十分正规的医院进行治疗,其实这样是对自己和孩子的不负责,只有保证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保证孩子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