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在大家的工作和生活的压力是越来越大了,所以各种的精神疾病不断的出现。其中人格障碍症就是十分常见的疾病,什么是人格障碍症呢?有很多人对于人格障碍症并不太了解,所以接下来的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什么是人格障碍症。
人格障碍是一种异常人格,由于其人格的异常性而妨碍了人际关系甚至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或者,给本人造成精神痛苦,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也就是既害人也害己(根据k.schneider的定义)。
人格是从小逐渐发展形成起来的,人格障碍也是如此。年龄愈小,人格的可塑性愈大。一般地说,到了18岁。人格已基本定形,不容易有大变化了。因此,临床精神病学以18岁作为诊断人格障碍的年龄下限。18岁以下的人一概不诊断人格障碍,必要时可诊断为情绪障碍、行为障碍或品行障碍等。人格是相当稳定的,但也并非一成不变。关于人格的动态,请参看第十一章第三节。
诊断人格障碍通常需要有关人格的既往资料,需要18岁以前的个人史资料,但有时候难于甚至无法得到。从临床实际出发,一个人的行为模式(尤其是人际关系模式)已经持续两年以上,既不与某种精神障碍或症状直接相联系,又没有任何相反的证据(数年前和现在大不相同的证据),便可以认为是人格特性的表现。
成年后出现的人格异常或病态主要有三种:①器质性病引起的人格改变;②精神分裂症引起的人格衰退;③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人格病理发展,常见的有偏执性人格发展、疑病性人格发展、易激怒性人格发展、社会退缩性人格发展等几种形式。
为了研究和临床实践的方便,通常把人格障碍分为若干类型。类型也就是典型。实际上,过渡的或混合的人格障碍更多见。以精神分裂症为例,大多病前有人格障碍,但能够归到某一确定类型的(如分裂人格,偏执人格)却是少数。临床医生诊断的人格障碍例数远少于实际存在的例数,过渡的或混合的人格障碍容易被忽视,大概是一个重要原因。
icd-10草案(199年)对每一个类型的人格障碍描述了七个人格特性,并且规定至少具备三个才能诊断为该类型的人格障碍。草案又规定,如果只有一或两个,可诊断为人格障碍特性的尖锐化。这是一种有重大实践价值的提法,它使我们不致于忽视任何一个人格障碍特性。同时,这给不典型的人格障碍的诊断也制订了指南。若某人具有甲型人格障碍的两个特性和乙型人格障碍的一个特性,或者,甲乙丙三型人格障碍的特性各有一个,我们俩可以考虑不典型人格障碍的诊断了。
希望本文通过详细的讲述了什么是人格障碍症,希望可以给朋友们多多了解相关知识,并给大家敲响警钟,在生活中保证心理健康,远离人格障碍症。在越来越快的社会节奏中,还是要保持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希望患者能够积极接受治疗,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疾病,早日恢复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