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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梅毒患者应注意检查

导读:所有正常孕妇在第一次产前检查、妊娠28~32周及临产前各进行一次梅毒血清学筛查显性梅毒通过病史、体征即可诊断。

梅毒是一种常见性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其中,母婴传播是非常重要的传播方式,所以正在妊娠期的梅毒患者应特别注意,避免将疾病传染给胎儿

所有正常孕妇在第一次产前检查、妊娠28~32周及临产前各进行一次梅毒血清学筛查

显性梅毒通过病史、体征即可诊断;潜伏期梅毒只有通过化验检查方能确诊。而潜伏期梅毒是导致妊娠梅毒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育龄妇女在计划怀孕前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发现自己感染了梅毒,应暂缓怀孕,先进行系统治疗。同时,应对配偶进行检查,并在医生指导下决定怀孕时间。

·如孕妇梅毒血清学阳性且又不能排除梅毒时,尽管以往已行抗梅毒治疗,为了保护胎儿,应再做抗梅毒治疗

在妊娠3个月内进行筛查和驱梅治疗。如孕妇被确诊感染了梅毒,最好是选择流产;也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充分的驱梅治疗。因为在妊娠16周前,胎儿的营养是由绒毛膜供给的,绒毛膜由两层细胞组成,梅毒旋体不易穿过。到怀孕16周后,由于胎盘中的滋养层细胞逐渐萎缩,胎儿的营养供给已由胎盘代替,此时梅毒螺旋体可以顺利通过胎盘并进入胎儿体内。无论妊娠前是否进行过治疗,为了确保孕妇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已无致病性,患者妊娠后均应再次进行充分的治疗。

·在妊娠中后期被发现梅毒时,应在及时治疗

孕妇在妊娠中后期被发现梅毒时,应在及时治疗的同时,判断胎儿是否受到感染。

①B超检查。如果发现胎儿出现特征性头皮水肿,应怀疑胎儿感染了梅毒。

②应立即收集胎儿羊水进行暗视野检查,发现梅毒螺旋体即可作为胎儿感染的诊断依据。

③在分娩时,若检查脐带及胎盘异常,可刮取脐带静脉壁及胎盘的胎儿面进行暗视野检查。

综上所述,孕妇在怀孕期间应特别注意,积极检测,确保胎儿的安全,以防将疾病传染给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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