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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状细胞癌的一般饮食禁忌

导读:如发生在皮肤与粘膜交界处,固潮湿与摩擦更易出血,发展更快,可形成菜花状,破坏性大,有明显疼痛,易转移,预后不良。

一、鳞状细胞癌的一般饮食禁忌

 一、饮食适宜:1、宜多吃新鲜蔬菜;2、宜高蛋白质饮食;3、宜高维生素饮食;4、宜多吃水果。

二、宜吃食物宜吃理由食用建议

胡萝卜泥。胡萝卜含有干扰素诱导物,能刺激细胞产生干扰素。这种物质可以增强病人对疾病和癌瘤的抵抗力。可以榨汁饮用。

海带。海带含有的海藻类有效成分主要是多糖物质和海藻酸钠。海藻酸钠能与放射性锶结合后排出体外。每天50-100克,炖煮食用。

香菇。香菇对肿瘤有抑制作用。每天30-50克。

三、饮食禁忌:1、忌辛辣刺激食物;2、忌油腻油炸食物;3、忌腌制烟熏食物;4、忌高糖、高脂肪食物。

 四、忌吃食物忌吃理由忌吃建议

辣椒。辣椒会影响胃肠道消化、吸收功能,而且还会加重不适症状,对病情极为不利。大葱,大蒜也少吃为好。

熏肉。熏肉中含有一种可能导致癌症的化学物质。熏肉也少吃为好。

咸菜。咸菜中常含有亚硝酸致癌物质,故不能食用。咸肉、咸鱼、腌酸菜也少吃为好。

二、鳞状细胞癌有什么典型症状

多发于50岁以上的男性,常见于面部、头皮、下唇、手背、前臂、阴部等处。尤其是皮肤与粘膜交界处更易发生。初起为暗红色坚硬的疣样小结节,表面毛细血管扩张,中央有角质物附着,不易剥离,用力剥后可出血。皮损逐渐扩大,形成坚硬的红色斑块,表面有少许鳞屑,边境清楚,向周围浸润,触之较硬,迅速扩大形成溃疡,溃疡向周围及深部侵犯,可深达肌肉与骨骼,损害互相粘连形成坚硬的肿块,不易移动,溃疡基底部为肉红色,有坏死组织,有脓液、臭味,易出血。溃疡边缘隆起外翻,有明显炎症,自觉疼痛。如发生在皮肤与粘膜交界处,固潮湿与摩擦更易出血,发展更快,可形成菜花状,破坏性大,有明显疼痛,易转移,预后不良。

早期皮损常呈小而硬的淡红色结节,边界不清,表面光滑,但常演变为疣状或乳头瘤状,有时表面有鳞屑。

根据肿瘤发展的快慢,肿瘤中央迟早会发生溃疡,发展迅速的肿瘤直径达到1~2cm大小之前就发生溃疡,溃疡表面呈颗粒状,有坏死组织,易出血,溃疡边缘宽而高起呈菜花状,性质坚硬,伴恶臭。发生于口唇的鳞癌90%发生于下唇,常为单个结节溃疡性皮损,较皮肤鳞癌发展迅速,预后差。一般来讲继发于放射性皮炎、焦油性角化病、瘢痕、溃疡、窦道者,其转移远较日光损伤,如日光性角化病为高;发生于口唇、阴茎、女阴者亦易于转移。

原发性鳞癌少见,早期为一小的丘疹,结节状或呈疣状突起,淡红色,表面粗糙,生长迅速易破溃并向周围浸润,多见于头顶部。继发性鳞癌多见,常在原有头皮的慢性溃疡、瘢痕等损害基础上癌变所致。

三、鳞状细胞癌是什么引起的

1.日光长期暴晒

1948年Blum证明致癌射线是太阳光谱中波长为290~320mm的部分。日光中的紫外线侵害人体,导致细胞内DNA损伤和其修复能力的破坏而致皮肤癌。皮肤内的黑色素可以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损伤,这就是白色人种易受紫外线损伤而好发皮肤癌的原因,而他们喜欢日光浴的习惯,也是造成发病率较高的原因之一。地球上空臭氧层变薄,形成臭氧洞,导致过多紫外线照射,可造成皮肤癌患者的增加。

2.放射线过量照射

在慢性皮炎的基础上,如受到过量的放射线照射,亦可使皮肤发生癌变。长期与放射线接触的工作人员,如缺乏保护措施,亦可以诱发皮肤癌症。

3.化学物质刺激

某些化学物质如砷、沥青等可致皮肤鳞癌。与沥青接触的工人皮肤鳞癌的发病数比一般工人高出12倍左右如沥青、煤焦油、石蜡、含有砷剂的化合物等均有致癌性,特别是导致鳞癌。

4.继发于慢性皮肤病变

某些慢性皮肤病,如寻常狼疮、红斑狼疮、黏膜白斑、慢性溃疡或窦道、烧伤瘢痕、射线皮炎、慢性肉芽肿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骨髓炎、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5.人类乳头瘤病毒

人类乳头瘤病毒,特别是16,18,30和33型;免疫抑制、器官移植亦为诱发的重要因素。

6.遗传因素

遗传亦为重要的发病因素,某些遗传性皮肤病如色素性干皮病、白化病等有色人种鳞癌的发病数比白种人发病率高。国内孙绍谦等1956年报道191例皮肤癌,其中,鳞癌占78.5%,而德国Bosenberg1953年报道133例皮肤癌中鳞癌仅占15%。

着色性干皮病是一种常见的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可导致青壮年时期即发生皮肤癌。

7.癌前期皮肤病

某些癌前期皮肤病如日光角化病、黏膜白斑、砷角化病、X线和镭射线性皮炎等均易致鳞癌。以及其他慢性皮肤病,如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溃疡、慢性窦道、慢性骨髓炎、慢性红斑狼疮、寻常狼疮、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8.瘢痕

各种创伤性瘢痕,尤其烧伤性瘢痕更易发生鳞癌。

四、鳞状细胞癌的一般治疗措施

1.手术治疗

头皮鳞癌宜采用一次手术切除。对于病损较小、分化良好的肿瘤应首选手术切除,一期缝合。病损范围较大者,切后应做皮瓣转移或植皮术。切除时至少应包括周围0.5~1.0cm的正常皮肤,应深达皮下脂肪层或筋膜层,原则是尽可能作广泛根治。未侵及颅骨者,作头皮全层切除,已侵犯颅骨者应切除颅骨并扩大到正常颅骨1cm,若已累及板障和内板,则切除范围还应更大些。缺损颅骨范围不大者,一般不作修补。头皮作松解转移皮瓣缝合,缺损较大者作植皮术。切除组织应做病理检查,以明确是否切除干净。如果未发现淋巴结转移,一般不做预防性淋巴结切除。此法能较彻底地一次切除癌肿,创面愈合快。缺点是,对发生在暴露部位或较大的癌肿经切除后,瘢痕常会影响美容和功能。

晚期鳞癌,有较深浸润或已发现有淋巴转移时,除广泛彻底切除局部病灶外,还需作区域性淋巴清扫术。手术前后还应考虑采用全身性化疗,或区域性灌注法化疗。

2.淋巴结清扫

鳞癌手术切除后的选择性区域淋巴结清扫术(ERND)很难决定。如下唇部鳞癌,在扪出有淋巴结组,和未能扪出淋巴结而进行预防性清扫组比较时,二组无显著区别。故此,预防性清扫不是最必需的选择,而应依据患者的年龄、癌的发生部位、浸润程度和癌细胞分化程度作出最佳决策。

3.放射治疗

凡不适宜手术或有手术禁忌者,可选用X线或镭γ线治疗。适用于年老体弱者、手术禁忌证者、发生在瘢痕组织上或血液供给不足部位的癌肿、少结缔组织(如外耳、手指等)部位的癌肿,或癌已侵犯软骨或骨骼(如在头皮或耳郭),或转移到淋巴结的癌肿。

根据病灶大小、深浅来决定剂量与疗程,分区治疗比较安全,大多不影响外观和功能。小于2cm并相当浅的病灶可采用2~3周短疗程的接触分区治疗;直径小于5cm而厚度不超过0.5cm的采用中度X线、2~3周或3~5周的长疗程分区治疗;大于以上面积或超过以上厚度的病灶采用深度X线、3~5周的分区疗法。接触治疗用50kV;中度X线治疗用120~140kV;深度X线治疗用160~180kV。分区治疗按以上条件给予2、3、4Gy,少数为5Gy。总剂量为45~60Gy。

同X线治疗。虽较X线治疗操作繁琐,但对某些特殊部位如手背或足部等则有其优越性。

4.药物化疗

河南省有以皮癌净为主,中西医综合治疗皮肤癌取得了较好效果的报导。也有外用三氯醋酸、足叶草脂或氟尿嘧啶软膏者,但因其可靠性不易掌握,容易复发。

肌肉或静脉注射博来霉素(争光霉素),1次/d,每次15mg,总量为600~900mg。对于已有转移的鳞状细胞癌以顺铂、多柔比星(阿霉素)联合治疗效果最好。全身用药反应较大,故作为辅助治疗。

5.刮除及电干燥术

适用于分化良好、瘤体较小者。治愈率与手术者的经验和技术有关。

6.冷冻治疗

利用液氮等接触皮损,使瘤组织冻融而发生破坏。本法不用麻醉,操作简便,有报告治愈率可达80%以上。但冷冻后皮损处多发生水肿,愈合较慢。

7.激光治疗

适用于小而浅表病灶。利用二氧化碳激光束的高温破坏肿瘤组织,仅用于老年体衰,不能接受手术的患者。

近年来应用激光和血卟啉衍生物相结合来诊断和治疗鳞癌,取得了较好疗效。它是将此种光敏剂(HpD)注入人体后,借助于一定波长的激光去活化光敏剂,使它产生光动力反应,以达到确定肿瘤部位和消灭癌瘤的目的。

8.Mohs外科手术

适用于体积较大,部位较深的皮损。复发率低。本法在国外已较广泛采用,但因费时费力,在我国尚未被普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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