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走鬼",我们种子站不是不管,只是很难盯住他。”信宜市农业局种子站站长邝海峰说,2009年早造,信宜种子站曾经在金垌查处两起类似事件,没收100多斤稻种,“鉴于人手有限,加上金垌、迳口、高坡、北界等镇毗邻广西,地缘复杂,执法非常困难”。“《种子法》颁布实施都10年了,信宜还有人在卖散装水稻种子,这明显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制止。”广东省种子总站质量管理科科长李小宁说,水稻是广东主要农作物,必须通过审定、经过包装后才能经营推广,水稻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根据《种子法》第62、64条规定,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要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